更新时间:2022.12.02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行政诉讼庭审后,如果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六个月内会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在四十五日内会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案件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呢能判;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判。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提出,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但是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再提起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若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予以延长;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维权。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四十五日。上述期限都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行政诉讼一般会在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形的,审理期限还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审理,并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日期则由法院及时地作出决定,并告知各当事人。
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开庭,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要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四十五日内审结。因此开庭的期限不能超过上述审理期限,但具体的日期则由法院合理地决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立案到裁决一般要六个月;如果情况特殊,需要予以延长的,则法院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自立案之日起计算,要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在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行政诉讼中的开庭到判决,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该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则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并且如果法院是依照简易程序审理的,则需要四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