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离婚协议之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以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的。双方是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就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离婚协议,对于抚养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双方
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并不会影响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般来说,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除非女方不适宜带孩子,比如有严重的疾病、有赌博、吸毒恶习等等。两到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争取。这时候,要从双方的经济能力、文化层次、家庭环境、
离婚之后是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归属,可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
失信人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不仅仅购物买房受限制,还有可能会影响抚养权。主要体现在失信的一方因为未履行生效判决而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抚养能力
盲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比较困难。因为盲人基本上连自身的生活都无法自理,还需要别人的照顾。这种情况下,一方是盲人的,不能够很好的照顾孩子,保障孩子的物质需求,心理需求等。同时盲人在经济收入上一般也处于劣势地位,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是比较好的经济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包括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具体的流程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证据材料。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
离婚后是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的。满足如下几个条件就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1、抚养子女的一方因重伤或残疾无力负担抚养子女的义务的; 2、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对子女有暴力或虐待行为的; 3、征得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
对于小三的孩子,如果有配偶的一方与孩子确实存在血缘关系,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换句话说,就算孩子是因为有配偶的人,实施了婚外情行为生下的孩子,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孩
坐过牢的仍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抚养权归母亲所有。但是如果母亲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那么,抚养权也可以归父亲所有。比如母亲有传染疾病或者有严重的疾病,比如母亲有抚养条件,但是不尽到抚养义务的。法院判决抚
离婚后女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争取抚养权: 1、一般情况下,只要子女年龄在两周岁以下,那么对于女方来说,在争取抚养权上就有绝对的优势。除非女方有以下情形: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女方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首先应与男方协商,如男方不同意,则女方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归女方。女方具备以下条件时,法院会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1、子女仍在哺乳期或未满两周岁。2、子女满八周岁并且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3、女方更需要子女且具
有失信的行为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失信被执行人除了被限制高消费外,有可能承担更加严重的后果,比如说因为失信失去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该围绕孩子由谁抚养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进行举证。一方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