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
如果是依照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契税、印花税,但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因为我国各税种的征收政策如下: 第一,关于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就应当缴纳契税; 第二,关于印花税。无论是否
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产继承权。另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继承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继承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那么应当优先
无子女遗产继承的规定有以下这些: 1、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进行办理; 2、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遗嘱、遗赠的,要按照遗嘱跟遗赠来进行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遗赠的以及遗嘱抚养协议的,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没有
遗嘱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首先应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然后持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后核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过户完成。 因遗嘱继承申请过户房产的
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依遗嘱内容继承遗产。遗嘱生效的前提是符合生效要件,生活中常出现各种原因,使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遗嘱出现部分无效时,并不会影响到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按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规定如下: 1、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的,那么就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来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有遗嘱但是无效的,同时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的,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法定继承首先要区分第一顺
财产继承遗嘱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列明遗产的范围。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现存的合法财产。若处分他人财产,则该部分遗嘱无效;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确定有权继承的对象、明确继承人的义务、明确财产如何继承、分割、继
去世之后,首先,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其次,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是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进行继承;最后,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则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存在两个继承顺序。其
遗嘱指定一人继承,需要明确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