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担保关系中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分担是,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
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贷款担保人的责任视情况而定:担保又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
联名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一起,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保证人死亡的,其保证责任应当以其遗产承担,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担保保证期限时,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只需要在担保期限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担保期限,债权人未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担保责任消失。
在约定了保证期限的情形下,借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担保期限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