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已公证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第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赠与合同公证以后一般不可以撤销,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
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此外,附条件赠予满足撤销条件的也能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财产的权利转移后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到他人名下则不能任
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