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仲裁裁决可以强制执行。在仲裁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证据伪造;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査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
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
仲裁裁决发生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执行措施如下: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执行时效一般是从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的;调解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调解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的时间最长45日。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束。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