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婚登记结婚是不需要带离婚协议书的,但需要带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离婚的,夫妻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后,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可以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即生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离婚登记过程中,如果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想要变更的,不能直接更改,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登记手续已经办完了发给离婚证了,则不能在更改也不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反悔的需要起诉解决。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登记离婚需要写离婚协议书。想要离婚可以这样: 1、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的,想离婚的一方
二婚登记结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但需要带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二婚登记时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
1、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一般会提供空白的模板,里面没有具体的内容,需要内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容进行拟定。 2、拟定离婚协议书时主要要写明以下内容:男、女双方的身份情况;登记结婚时间、地点,婚后生育子女情况;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等内容。
登记处一般是没有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协议离婚不是要到原结婚登记地办理,到夫妻任何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是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人、华侨离婚的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 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3、协商达成一致;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没登记不可以协议离婚,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