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监视居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人经批准可以离开居住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 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
监视居住期满后不一定会收监。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都要被收押。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不会收监;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
监视居住正常37天,不一定会批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不批捕后还要监视居住的原因: 1.监视居住和逮捕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形不同而采取不同强度的措施,当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也会相应地改变其刑事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往作为批捕的替代选择,当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殊情形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法的强制措施,一旦期满且不够逮捕条件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且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控制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会被判刑将由人民法院依
要根据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一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是因为罪行相对较轻,宣告缓刑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法院判处的刑罚期限超过监视居住期限折抵的,则要立即收监。
被监视居住与判刑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实际上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管什么形式的强制措施与最后判刑关系不太大。最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量刑,需要结合案情大小、公安机关收集的犯罪证据等因素之后才能确定。
监视居住期满后若仍未查清犯罪事实的不会收监。若在监视居住期间满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被收监。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
监视居住可能会无罪释放。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调查后无犯罪事实的,会无罪释放。如果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