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
不是。若当事人对重审结果仍有异议,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做出判决后,才是真正一般情况下的终审结果。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二审法院可以发回重审: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楚、证据不足的;2、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如遗漏当事人或违法缺席判决的;3、原审法院未审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二审调解不成的;4、原审
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是经过一审再审程序决定发回重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如果是通过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决定发回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如果是二审程序审理决定发回原审法院审理的,适用一审程序。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需要第一审程序重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没有突破两审终审制的限制,可以再次进入第二程序,由二审法院作出实质性的判决。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是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有法定退回审理的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再审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有法定退回审理的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发回重审算一审。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一审的上诉案件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的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判决。还有可能是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事由。由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的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一
发回重审算一审。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发回重审适用的情形有三种: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对于这种情况,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如果决定发回重审的,有原法庭组成合议庭,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