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特别程序案件,是指为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为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的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特别程序指的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适用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特别程序案件中,对于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对于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非诉讼程序是指民事程序中不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与诉讼程序相对应。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但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不属于非诉讼程序。
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六几种: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案件特别审理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选民资格案件; 二、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五、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的案件种类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实行一审终审。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