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申请人或者是委托鉴定人在执法的鉴定意见还没有出具之前,是可以进行申请撤销鉴定申请的,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已经做出了鉴定意见,那么就无法撤销了。司法鉴定所依照法律法规也是可以采取对申请人,或者为鉴定人的鉴定申请的拒绝的措
申请人或者是委托鉴定人在执法的鉴定意见还没有出具之前,是可以进行申请撤销鉴定申请的,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已经做出了鉴定意见,那么就无法撤销了。司法鉴定所依照法律法规也是可以采取对申请人,或者为鉴定人的鉴定申请的拒绝的措
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如果已经生成且具有法律效应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还没有形成最终成果则可以要求取消。鉴定意见较于一般的言辞证据,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申请人或委托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作出之前,可以申请撤销鉴定申请,但对已经作出的鉴定意见,无法申请撤销。此时申请人或委托鉴定人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申请人或委托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前可以申请撤销鉴定申请,但对已经作出的鉴定意见无法定申请撤销。此时申请人或委托鉴定人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1、申请人或委托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前可以申请撤销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可以撤销,但对已经作出的鉴定意见无法定申请撤销权; 2、司法鉴定所依法可以拒绝申请人或委托鉴定人的鉴定请求,但对已经作出的鉴定意见无法定撤销权。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的,申请可以要求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申请人或者是委托鉴定人在执法的鉴定意见还没有出具之前,是可以进行申请撤销鉴定申请的,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已经做出了鉴定意见,那么就无法撤销了。司法鉴定所依照法律法规也是可以采取对申请人,或者为鉴定人的鉴定申请的拒绝的措
推翻司法鉴定的方法: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推翻司法鉴定结论有以下方式: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