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交纳的,应该当时交纳罚款,如果不是当时交纳
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书可以送达给当事人;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
我国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事实和证据; 3、处罚种类和依据; 4、处罚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经过审核后,复议事项成立的,可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瑕疵可以补正,但是具体应该怎么补正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文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处罚机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是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违法行为等。
两者的区别:含义不同、记录内容不同,刑事笔录记录的是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行政笔录记录的是行政相对人的的供述,问话对象不同,刑事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行政笔录的对象的行政相对人,适用范围不同,行政笔录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方式为: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自己作出撤销决定。对于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字并不代表结案了,说明案件进入了行政处罚阶段。 违法行为人已经执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的全部处罚,然后行政执法人员撰写结案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才算结案。 行政案件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结案: 1、行政机关决定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