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农村一户两处宅基地的,在其面积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宅基地有可能被村集体依法收回。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是农业户口的专属建房用地,农民的户口迁出农村,就意味着不再属于村集体。 自然不在有资格享有村集体的宅基地。即便是子女户口迁出,待自己成年有固定的居住场所,也不在享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资格。
老人过世后子女户口还在本村的,可以由子女继续占有宅基地。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以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或者将房屋出售给可以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村民。
老家的空心房无人居住的,如果当事人已经搬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与村委协商有偿退出宅基地,由村委与村民协商收回宅基地,而宅基地收回后当事人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小区办住宅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办理人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缴费,回到窗口领证。
在农村买的地皮叫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为五十年,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承包的是耕地,其土地使用权一般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则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宅基地使用权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且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