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无需赔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者依法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单位终止合同的赔偿标准: 1、按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三倍
劳动合同三年终止赔偿的标准有: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持续履行劳动合同三年终止的应当赔偿三个月工资;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即六个月工资。
具体看用人单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会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