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国外公司有公章,但签订合同不一定要用公章,可以用合同章,但为保险起见最好用公章,一般与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最好有第三方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或金融类等),因为国外的那些企业资质和资料,很难辨别真伪,这样双方都有安全保障。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无营
国外公司合同一般是有公章的,国外公司签合同可以用公章、合同章,一般与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最好有第三方担保机构,因为国外的那些企业资质和资料,很难辨别真伪,这样双方都有安全保障。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不是一定有效的。若总公司未授权分公司订立合同的相关权限的,则合同无效,但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订立合同权利的,则合同依法生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是受总公司委托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
公司变更合同是合法的。但还需要满足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关的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变更内容约定明确、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
公司变更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的。需要满足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关的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变更内容约定明确、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分公司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可以订立合同,其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分公司订立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全部由总公司进行承担。分公司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以及独立的财产,因此是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所有的责任应当有总公司进行承担。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无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1、分公司在权限内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2、分公司超出权限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未经追认的,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