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订立离婚协议; 2、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民法典》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离婚冷静期制度。
1、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单等;当事人的子女情况,等等。
1、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2、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经冷静期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
夫妻双方当初离婚时民政局对离婚协议做了备案登记,现在一方要补办离婚协议书,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和离婚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去调取当初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补办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当事人只要拿着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夫妻双方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是:双方对财产债务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主要如下: 1、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再订立好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订立好之后,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