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
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举证质证。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借贷合同的法律规定以及《民间借贷司法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起
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借贷双方就借款利息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金额、币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合同中无特殊约定的,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利率、期限、用途和还款方式等。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当事人要起诉的,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合法的民间借贷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2、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 3、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口头民间借贷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或者录音等正式,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如果因为借款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其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该证据。
起诉当地法院。 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必须有明确的主张,事实和理由;4、它属于人民法院接受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起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如果债权人的诉讼不符合以上四个
首先要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根据合同解释规则确定,则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次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