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应属于结果犯。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当前存在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现象,即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上,本罪作为贷款犯罪之一,区别于贷款诈骗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后者是对这笔贷款所有权的侵犯,因为行为人是有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前者是对贷款使用权的侵犯,行为人编造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直接客户是国家信用资金的发行和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主要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包括若干投资主体合资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条件包括: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只能是故意的; 3、侵权对象是国家发放信贷资金和管理利率的秩序; 4、客观上,存在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得高额信贷资金的行为。
高利贷不是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利率超出国家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对超出规定部分利息不需要偿还。对于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如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
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