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如下:该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而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条件包括: 1、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单位均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
行为人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有: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才能被立案侦查。前述行为会构成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既遂一般的判刑: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为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会被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