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转让后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我国没有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非法倒卖土地的将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此罪的立案标准为,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调查: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交纳的税费有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等。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 1.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 2.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3.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4.已经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当事人携带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审查勘察;经办人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签订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未经合法手续获得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2、质押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3、存在争议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4、未达总投资额25%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租赁条件如下: 1、投资开发、利用土地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 2、签订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租赁合同; 3、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
需要缴纳一下税费: 一、出让方需要缴纳下列税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二、受让方需要缴纳下列税费: 1.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缴纳0.05%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