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在
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合同未尽事宜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纠纷。 买卖合同一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失去继承权的条件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及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指当法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依法定的程序取消或剥夺继承人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有逃逸等情节的。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2、具体来讲,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