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8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没有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主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 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四、主体: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
符合下列条件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侵犯的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集体、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采伐林木的管理制度。滥伐林木罪是侵犯管理制度; 2、砍伐的树木不同,盗伐林木罪往往砍伐的是珍贵树木,滥伐林木罪一般砍伐普通树木;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盗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