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例如: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司法解释尚不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要确定是否构成恶劣情节,一般要综合判断和确定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
1、行为人犯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对其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此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或者二人以上轮奸的,也应依照前述行为处罚。
1、行为人犯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对其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此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或者二人以上轮奸的,也应依照前述行为处罚。
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1、行为人犯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对其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此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或者二人以上轮奸的,也应依照前述行为处罚。
强奸又可以称为“性侵犯、强制性交或者性暴力,它是一种在违背受害人的意愿,使用胁迫、暴力或伤害等手段,强迫受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妇女、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本罪的犯罪特征为: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通过威胁、暴力、或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构成该罪,在客观要件上,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无法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状态,并强行与其发生性
强奸,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使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