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同时适用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赔偿数额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2、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
一般不可以并用。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根据法律推理理论,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能并用。由于违约金是以实际损失为标准来约定和计算的,所以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违约金,也可以选择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及其计算方法。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一般是不可以并用的。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民法典》中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并用的。因为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那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法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因为只有一个侵权行为,也只存在一个侵害事实,如果主张违约责任,则不能主张损失。
考察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约定违约金时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即当约定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时候,守约方没有请求增加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主张。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可以并用。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 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
定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定金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替代品,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存款责任的承担不以实际损害为基础。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只能在合同中要么约定违约金,要么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