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继承法》已经失效,代位继承一般无年限规定,但涉及代位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我国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如下不同: 1、产生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而转继承无主体限制; 3、适用的范围不同; 4、其他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区别: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等
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一般具有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1、继承人范围不同。即法定继承人一般是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人有可能不是; 2、继承条件不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后,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亲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继承范围不
丧偶儿媳继承权与代位继承是没有影响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可以存在代位继承,对于丧偶的儿媳,本身就具备继承权,可以合法的按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处理。
代位继承和第二顺序谁应该继承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代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第一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二)概念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代替继承者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就是代位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的其他继承就是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位继承需要满足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遗嘱继承优先于代位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公民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代位继承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之位继承。只有在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先死亡,且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根据202
代位继承的处理: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转继承的处理: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