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年满14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按照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
贩卖毒品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年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该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