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股东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业,借款转为资本公积金,要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资本公积金是不能够分配的。也不能够用来弥补亏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分配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分配方式可以由公司章程约定,也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资金; 2、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书面认足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
公司增资是认缴还是实缴,《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未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那么公司增资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增
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我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 (或股本)。 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
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如超过票面价额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额、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经股东会决议,公积金可以转为股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发给新
公司股东投入公司的划归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但反过来将“资本公积”转为对股东应付款则缺乏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并且,笔者理解,此种做法也和资本公积的含义、性质、用途相悖,与《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和规
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
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是不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而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