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吗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因为大学生实习期限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而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务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任何一方处于弱势地位。 如果大学生是在在工作
实习生在实习期受伤的,一般不能算工伤,因为在校生实习生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也不是劳动关系,《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其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但实习生可以依法向实习单位和学校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学生实习期受伤不是工伤。根据《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在校生的实习与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就业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校生的实习属于学习的一部分,而劳动者的劳动构成用
学生实习期受伤不是工伤。根据《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在校生的实习与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就业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校生的实习属于学习的一部分,而劳动者的劳动构成用
大学生实习期间工地上受伤,因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无法按工伤处理的,但是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
实习期受伤能否算工伤应区分实习人员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其身份即为劳动者,符合工伤条件应算工伤。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实习期间受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进而通过工伤解决纠纷。从法律角度看,学生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
大学生实习期间工地上受伤,因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无法按工伤处理的,但是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不算工伤。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
应届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一般不构成工伤。此时应届生与用人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算作工伤,但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
应届生实习期间受伤可以算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不是工伤,但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人身伤害。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的自然人,能够独立选择用人单位,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而且实习生的身份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