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担保人抵押房产,但是贷款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担保人死后依然是需要还款的。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
一个抵押物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是可以的。因为一个抵押物符合反担保的抵押质押条件,不管是何种抵押物,若符合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反担保方式允许的情况下,就可以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
可以几个人担保的,但是他们要有能力偿还你所欠下的债务的能力。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协商。协商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协商解决; (2)调解。调解就是通过第三方说服教育从而达到解决; (3)仲裁。仲裁就是由仲裁机构根据事实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4)诉讼。若无法协商的,当事人一方可以
债务人还不上了,保证人要还钱。 1、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要偿还所有债务,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要经强制执行后,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在欠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是有义务进行偿还债务的。如果担
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所欠下的款项由借款人以其个人财产来予以清偿。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要还款。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没有还款的情况下,就要还款。
1、如果债权人对借名贷款不知情,贷款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债权人明知是借名贷款,比如名义借款人向贷款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
贷款担保责任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则债务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以及担保合同公证是指对借款行为和担保合同进行更强效力的证明。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