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行政强制法包括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除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外,还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前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履行,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出于制止违法行为等目的,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
行政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两者的区别主要有:1.目的不同。2.前提不同。3.动因不同。4.实施主体不同。5.结果不同。
如果行政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情形下不能授权委托,但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人民法院不强制执行的,可以找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人民法院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进行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2、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3、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