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报诈骗罪的,警察应当审理报案人提供的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便不提起公诉。
诈骗报警后警察处理的流程如下: 1、进行立案侦查,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对嫌疑人实施逮捕;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3、检察院做出起诉决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首先,如果没有给你造成任何损失,你可以以侵犯你的姓名权或名义权去起诉,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其次,如果给你造成实际损失和麻烦,你可以直接同时提起经济赔偿。
警号为长方形、蓝色,由金黄色字母“J”和六位数组成,“J”代表检察院,前两位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01)和国家标准局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后四位数为司法警察个人编号。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财构成招摇撞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是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的,还要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财,构成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