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类型有: 1、金钱债权:抵押权的功能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清偿或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时,以抵押物折价或变价的价格优先清偿债权。因此,抵押担保的债权大多是金钱债权,金融贷款中的金钱债权是典型的,但不限于此; 2、可转化为金钱
以车辆产权证抵押担保是保证么 是保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起到的是法定公示的作用,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在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转让该车辆的行为无效,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而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转让抵押车辆的行为仍然有效,应由
以车辆产权证抵押担保是保证。保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为:概念不同,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如下: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
担保人代偿后,债权人取得了抵押权,债权人就该抵押担保财产实现了其抵押权;而担保人并不取得该抵押权,但是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则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了担保的抵押人有追偿权,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
担保的期间是六个月。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转让担保物抵押有效。 有不动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后,即使未作抵押权变更登记,债权受让人也享有抵押权。 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应随债权转让而转让。 债权受让人取得的抵押权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非基于新的抵押合同重新设定抵押权,故不因受让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