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有下列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
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 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
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
连带责任的追偿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如果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这属于连带债务。 如果连带债务的当事人之间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对于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连带责任人当然地享有追偿权。如果连带责任人承担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连带责任人是当然地享有追偿权。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因为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连带保证人是债务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并非债务的主体,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责任,是履行债务的主体。
连带责任的追偿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如果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这属于连带债务。 如果连带债务的当事人之间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对于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
连带责任人是当然地享有追偿权。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可以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为债务人承担债务,或者超出自己份额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债权人或者其他责任人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