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工伤赔偿金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伤职工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因此应当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因受伤而获得的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工伤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类似的还有如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而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均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工伤赔偿款归属问题有特别书面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一方的工伤赔偿款,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赔偿,对于保护个人权利有具有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意义。 同时工伤赔偿构成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治疗所需的一种填补; 具有维
工伤死亡赔偿金并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该赔偿金是给工伤职工的近亲属的,且具有人身属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等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伤残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前述的死亡赔偿金应当认定为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该赔偿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1、工伤死亡赔偿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死亡赔偿金是因为个人行为需要支付给被害人的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如果是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侵权赔偿的赔偿金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他赔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