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保证合同中有物保也有人保的,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得看情况。 如果物的担保是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即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那么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方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可见,乙、丙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两位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
保证合同中有物保也有人保的,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得看情况。 如果物的担保是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即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那么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要承担担保责任。分为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
监外执行担保人会承担以下责任: 1、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3、为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