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虚假出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缴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行为。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公司法修改后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法定出资期限的规定,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的方式进行。公司法修订后对于刑法第159条规定的虚假出资罪,是否还按犯罪处理?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可以按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虚假出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缴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行为。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虚报出资额达到一定数额,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
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
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若是单位构成虚假出资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
若行为人构成虚假出资罪的既遂,则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
行为人构成虚假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单位构成虚假出资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报出资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收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虚报金额超过30万元,占应缴出资金额的60%以上,虚报金额超过300万元,占应缴出资金额的30%以上;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收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有违约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