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 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 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
盗窃数额认定标准为: 1、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首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认定方式如下: 认定盗窃罪,需符合下列条件,即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 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是盗窃罪,数额较大是指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在认定本罪和非罪的问题上,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多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以及扒窃的,即构成盗窃罪,也就是盗窃犯罪既遂。
应这样认定盗窃罪的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盗窃未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 (1)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2)盗窃既遂与未遂。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
犯盗窃罪的认定如下: 1、个人盗窃数额较大,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数额巨大,从3万元到10万元不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从3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盗窃光缆罪这个罪名。盗窃光缆一般以盗窃罪来定罪。盗窃罪认定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主观上有帮助他人盗窃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他人盗窃的行为,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完成盗窃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共同盗窃犯罪的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