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农村军人宅基地新政策主要如下: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使是军人,也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在审批上,可以适
申请建房农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原有住房(拆除、调剂)协议或无偿交由村委统一管理的协议(统一文本)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规定工
1、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居民户口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2、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想要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必须要有房屋为基础,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利;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目前宅基地权利分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类,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资格
农村宅基地儿媳是否有份取决于: 1、若房屋是婆家的私房,动迁安置房儿媳无权获得; 2、但如果动迁中考虑到儿媳人口因素的,儿媳可以获得一定补偿。 若房屋是公房,且儿媳在内居住满一年、别处无房、户口也在房屋内,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那儿媳在婆家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者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农田的范畴,是可以进行养殖活动的,但前提是符合我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畜牧法》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农村土地建厂房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1、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2、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费用: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个人5元,单位10元,“三资”公司与其他国家特制证书20元;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