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遗嘱是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见证人不适格;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遗嘱人不是遗嘱中所约定遗产的所有权人。
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效力一样。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满足以下要件的遗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口头遗嘱应当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定立的才有效,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有效力要满足的条件包括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未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未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的订立形式合法合规等。
《民法典》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实施后,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法律条文,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并不一定比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要高。我国法律规定,在存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形下,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公证遗嘱并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实施后,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法律条文,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
并不是的。遗嘱应当以最后的订立的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遗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