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有抵押物的,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没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展期,并可主张逾期利息;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进行诉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应当依照协议或合同履行权利义务。还款日期到期后,不管双方是否约定了逾期利息,债权人都有权主张债务人返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债权人消失不见,如果导致债务人无法及时还款,那么债务人在还款时还需加上利息,这明显侵害了债务人的合
1、自主协商。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可以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 2、违约求偿诉讼。债权人
债务人债务已经到期的就应当偿还债务,如果约定了利息的还应当偿还利息。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如果已经逾期还款的,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欠债人找不到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第一途径是,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解决; 第二途径是,寻求第三人作中间调解,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三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
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以后,对方不能还钱的,债权人应当在执行期限届满后,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扣押、变卖对方的财产来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