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若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若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不服离婚财产判决的,则不服的一方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而且上诉要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且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
婚姻无效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分割。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无效婚姻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效力,
离婚财产分配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以下五点: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只要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涉及遗产继承的,具体按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遗产继承是属于遗嘱继承的,该遗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