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1.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法定赔偿额下限。2.调整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规定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制性规定4.明确了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的定义。
是的,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历过两次修改,这两次修改都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第一次是2001年的10月,为了满足加人世贸组织的基本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第二次是2010年2月,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专
三次。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历过两次修改,这两次修改都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第一次是2001年的10月,为了满足加人世贸组织的基本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第二次是2010年2月,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专
三次。1990年通过,2001年第一次修正,2010年第二次修正,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共6章,67条,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著作权法》经历过两次修改,而这两次修改都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一是被动的(为履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义务)、二是局部的(仅从满足世界贸易组织的特定基本要求出发),没有针对《著作权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情
著作权法是第三次修改。新法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此次修法还对作品类型作了开放性规定,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修改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全国人大
《著作权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经历过两次修改,而这两次修改都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第一次,为了满足加人世贸组织的基本要求,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第二次,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专家组裁定,又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这两
著作权修改权不可以转让。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人人身权,人身权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是不可转让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著作权的财产权,如表演权、放映权等。
著作权的修改权不可以转让。法律中所规定的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方面的权利是不能够进行转让。但是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权利,如获得一些专有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