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股权是可以代持的,但前提是双方签订的代持股份协议,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股权代持,又叫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即实际出资人和别人约定,采用别人的名义来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和名
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有:1、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对公司有投资才产生的,分红权是股权中的一种,是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2、股权是分红权的依据,当事人想取得分红权的,首先要取得股权,自然人对该公司没有股权,也自然没有分红权,对该公司
股权代持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是允许的,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股权代持,但是股权代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股权代持,一般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
股份制公司的分配主要有两种方式。按资金股权部分分配和按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进行分配。资金管理股权分配按照股东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经营管理分配主要考虑对公司的贡献、劳务支出比例等按照职责和岗位进行分配。分配的关键必须是公平、合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所谓分红,指的是股份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再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剩余的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具体的利润分配办法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如果公司股东大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者假名出资”,主要指的是他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的方式。 首先,法律是认可股权代持的合法性的;其次股权代持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实践中,由于大陆买房具有多项限购政策,特别是针对外籍人士,国家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因此,许多时候香港籍人士都会选择,自己出资,由他人代办理、代登记甚至是代持房产的方式,来避免繁琐的程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他人代持房产,会导致十分严重的
分红权和股权不一样。 股权是因为股东资格才有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公司里的一名股东,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还享有知情权、代表诉讼权等等。 分红权即利润分配权,是股权里资产收益权的一种。而资产收益权,除分红权外,还有股权增值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股权和分红股权都可以带来收益,但本质上仍然是有区别的。股权的全称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东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权利。也就是说,股东因投资而享有人身权利和财
股权代持对公司挂牌上市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一定会造成公司无法挂牌上市。因为证监会要求申请挂牌上市的公司股权清晰,股权代持虽然可能造成公司股权不清晰。但是,只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让证监会了解公司存在股权代持的原因、公司真正的股权架构,证监会
代持股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即需满足当事人适格、标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合同的无效事由包括: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