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可以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同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具有抚养能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合伙期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其他原因。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违背公序良俗; 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利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包括协议变更和起诉变更。有下列事由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会终止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对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情形如下: 1、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订立合同时,一方陷入危险状态,导致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者撤销
当事人通常是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的。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主要因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 所谓情势,
变更原因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二、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 三、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只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决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即可变更,在变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样的变更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