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如下: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适用死缓; 2、审判程序不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我国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如下: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或者犯下故意杀人、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其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宣告死缓的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如果被告对限制减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宣告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应当至少服
死缓是一种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不是主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死缓适用于应该判处死刑,但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限制减刑应适用于以下这些人: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限制减刑;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 3、在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如下: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
缓刑要考察的方面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等情况。
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后的服刑最短年限达到27年以上。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八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刑法第五十条,犯罪分子属于累犯或者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