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法定继承人不一定要继承,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继承权的放弃有效。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没有继承税的说法,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契税、遗产税及个人所得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继承人要继承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对前述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一般是需要继承债务的。但其放弃继承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对前述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当然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可以实施转让。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进行继承。
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
可继承的财产有: 1、个人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5、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不可继承的财产有: 1、自然资源利用权。 2、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 3
公房承租权不可以继承。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对公有住房拥有实际控制与支配的权利,可以转租、转让并获得差价。对公有住房进行拆迁,承租人可以直接获得拆迁安置。因此公有住房承租权是一种可以直接获得独立财产补偿的权利形式。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意思表示真实,无违法内容,经公证后不可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声明书若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公证书的内容不违法且与事实相符,则该声明书不存在可撤销情况。
继承时身体不好未到场可以继承遗产。继承遗产原则上必须所有继承人都到场。但是,如果该继承人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别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