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因为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
继承人并不等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一般是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等。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需要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并不能同时存在,哪个存在就执行那个。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死亡的,也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死亡的,两者发生的时间都不相同。
转继承后是否能代位继承,要看是否符合条件。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其继承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所以转继承后只要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就可以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继承人
北京关于继承遗产的规定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
遗产继承一般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