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推
拐卖儿童的处罚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有: 1、双方未经过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3、一方婚前给付彩礼致使其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的事项规定有:如果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则该损失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公证机构承担。
最高院关于民事送达规定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贷款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的罚金。
最高法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贷的当事人可以签订相应的借贷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机构与有关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财务部门应当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登记,并建立明细账。对于由人民法院保管的查封、扣押物品,应当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逐案登记,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执行机构应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有: 1.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
贷款诈骗罪相关规定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余方法; 2、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