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
房东能涨租金的情况是:合同已有涨租约定的;与承租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涨租金属于变更合同的内容,而变更合同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变更的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出现以下情况要扣租房押金: 1、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2、承租人因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3、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
下列情况下取消廉租房资格: 1、被民政部门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最低标准的; 3、擅自改变廉租住房用途的; 4、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
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下列情况下保障房将被收回:保障房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擅自转租、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房的;擅
收回保障房的情形有: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二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三是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四是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五是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六是将保障性住房
宅基地经过法定程序统一规划调整或个别调整后,以调整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公民原有的宅基地已被依法另行分配的,不得再要求收回。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
能够收回股权的情形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及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等。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2.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3.房屋所有人去世、没有继承人的;4.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5.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6.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的。
下列情况可以: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如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退房能要回房款的情况: 1、购房合同无效。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3、面积误差。 4、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6、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