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公租房在下列情况下会被收回: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公租房在以下情况会被退回: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
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会被收回。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出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收回公租房: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出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收回公租房: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应该退回公租房的情形是: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公租房在以下情况下会被收回: (一)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得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等,否则将被责令限期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若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或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予腾退。
下列情况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房租累计满6个月的。